北大法律信息网每周准时为您奉上过去一周重大政策立法、典型案例及热点案例梳理。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实施意见等。下面小编带您一起快速回顾近期重大法治事件。
一、最高法印发意见 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基层、中级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人员结构、案件类型、难易程度、综合调研等因素,适应繁简分流和专业化分工需要,灵活组建多种类型的审判团队。强化审判团队作为办理案件单元、自我管理单元的功能,根据职能需要合理确定人员配比。【详细】
二、国务院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国务院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若干政策》强调,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是信息产业的核心,是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关键力量。国务院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以来,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快速发展,有力支撑了国家信息化建设,促进了国民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详细】
三、最高法:建立干预过问案件情况月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提出畅通信息直报系统,建立干预过问案件情况月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健全对记录违规干预过问案件办案人员的保护和激励机制。这份意见结合前期改革进展,就加强法院政治建设、健全审判监督管理、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完善资源优化配置等提出五大方面28项举措,是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重要指引。【详细】
四、七部门:鼓励国企等单位扩大见习规模 提高质量促就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工商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提出今明两年持续扩大见习规模,见习岗位总量不低于上年,提高见习质量,把有需求的青年都组织到见习活动中,最大程度发挥就业见习稳定就业、促进就业作用。【详细】
五、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发文 进一步清理规范海运口岸收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清理规范海运口岸收费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提出,到2022年,科学规范透明的口岸收费机制基本形成,口岸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明显改善,进出口合规成本明显降低。【详细】
六、国家四部门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四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健全节水激励机制。通知指出,2020年新增改革实施面积1.1亿亩以上。将有效灌溉面积范围内的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高标准农田和改革实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区作为实施重点,利用设施节水、农艺节水和管理节水腾出的空间,协同配套推进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终端用水管理机制建立,提高用户节水意识,总体不增加农民负担。【详细】
七、三部委: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了《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重点围绕推进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设施建设进行部署。《实施方案》提出,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设施建设,补齐处理能力缺口,健全城镇环境基础设施,改善生态环境,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体系。【详细】
八、中国银保监会发布《推动财产保险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
为落实好《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持续推动财产保险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变,银保监会印发了《推动财产保险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近年来,财产保险市场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财险监管工作从功能监管向机构、功能监管并重转型,对财险市场发展加强顶层设计与整体规划、对监管工作进行谋篇布局更为必要和迫切。《行动方案》是银保监会成立以来首次对财产保险业发展和监管出台规划,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详细】
九、工信部修改新能源车企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于3日正式发布。为更好地适应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需要,工信部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做了几方面的修改,包括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停止生产的时间由12个月调整为24个月等。该《决定》将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详细】
十、两部门发出通知要求 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健全首诊询问吸烟史制度
建设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对于树立和维护医疗卫生机构良好健康形象,引领公众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加快推进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详细】
十一、财政部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管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强资金和项目对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下发《关于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新增专项债券与抗疫特别国债、一般债券统筹把握发行节奏,力争在10月底前发行完毕。专项债券期限原则上与项目期限相匹配,降低期限错配风险。【详细】
一、注意!北京建筑垃圾管理新规来了,最高可罚100万元
《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在首都之窗对外公布。规定中明确,居民区按照随产随清的原则及时清运建筑垃圾,确因客观条件受限的则设置建筑垃圾临时贮存点,并做到每5日内至少清运一次。今后,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将分别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200元以下罚款。新规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详细】
二、《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表决通过 提升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新修订的《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由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自今年11月1日起施行。原条例制定于2002年,并于2006年进行了第一次修订,实施近20年来,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保障宗教界合法权益、维护首都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积极回应宗教界关心和呼吁的问题,有效应对北京宗教事务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必要对条例进行全面修订。【详细】
三、上海再推精准帮扶中小企业“22条”
市经信委联合市发改委、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发布《关于加大支持本市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22条政策措施》,从降低成本、拓展市场、提升能力、优化服务等方面打出一套政策组合拳,千方百计降低企业成本,精准帮扶中小企业渡过难关。【详细】
四、以“管”促“放”,上海三年内信用监管全覆盖
企业信用评价将成为上海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根据一份新近发布实施的文件,上海将用三年左右时间,在全市形成全领域广覆盖的信用监管体系。对于诚信守法的“优等生”,政府监管将突出“无事不扰”,并优先提供服务;而那些存在较严重失信问题的企业,则将面临更高频、更有力的监管。《关于本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8月1日起正式施行。【详细】
五、上海: 35项“新政”激励高学历高素质青年应征入伍
为激励更多高学历高素质青年入伍,上海出台35项政策,激励广大适龄公民尤其是大学毕业生到军队这个大舞台施展才华、在军营这个大熔炉淬炼成钢,相关政策主要包括经济补助、退役安置、入伍大学生专项政策、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等5方面。【详细】
六、重庆优化金融服务 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融资支持力度
为落实制造强国战略、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助力重庆制造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重庆市印发了《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融资支持力度若干政策措施》,全力推动重庆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详细】
七、《重庆市人力资源市场条例》明年1月1日起施行
《重庆市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已于7月30日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8月3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副主任黎藜对《条例》进行解读时介绍,《条例》对用人单位作出了多条禁止性规定,以保障求职者权益,例如,要求用人单位不得以担保名义向求职者收取财物。【详细】
八、宁夏检察院出台意见服务“六稳”“六保”
宁夏人民检察院印发《宁夏检察机关关于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 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实施意见》,提出14条具体意见,对全区检察机关服务“六稳”“六保”工作作出细化要求。【详细】
九、浙江省出台法官惩戒办法:违反审判职责,终身追责
浙江省高院发布《浙江省法官惩戒暂行办法》,对法官权责做出详尽规定,《办法》指出,违反审判职责,终身追责。不因工作变动、身份变化而免除。法官对他人违规过问案件或者插手、干预审判活动的行为,未按照有关规定记录、报告或者不如实记录、报告,应当排除干预而没有排除,予以惩戒。【详细】
十、广东省发布最新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
为加强广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维护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对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和监督管理等工作作出要求。【详细】
十一、广东印发推广第三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工作方案
实现广东省科技创新券在“全国使用、广东兑付”,建立“银行+征信+担保”中小企业信用贷款新模式,打造前沿技术产业链股份制联盟……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推广第三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工作方案》,向全省推广16项改革举措,包括10项由国内其他改革试验区域形成、尚未在广东实施的改革举措,6项已在广东实施的改革举措。【详细】
十二、海南省分类监管企业信用风险
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出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暂行办法》,对企业按照信用风险分类实施差异化监管。《办法》将从9月1日起实施。根据《办法》,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依法在海南省登记注册的法人企业、非法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等各类企业,依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省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等归集的各类涉企信息,从企业属性、登记信息、许可信息、公示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关联企业、经营能力、舆情信息、司法协助信息、合规信息等10个维度构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运用人工智能对企业仍在影响期内的信用信息进行分析,结合定性定量判定规则,将企业划分为暂无风险企业、低风险企业、中风险企业、高风险企业四类。【详细】
一、公安部公布10起典型案例,多项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
北大法律信息网每周准时为您奉上过去一周重大政策立法、典型案例及热点案例梳理。带您一起快速回顾近期重大法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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