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辽宁省这套组合拳打得漂亮!
来源:法制日报 2019/10/17 8:43:16 点击率[1504] 评论[0]
辽宁司法行政系统围绕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深挖司法行政领域营商环境建设短板弱项,通过加快推进营商环境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提供多元法律服务等举措,着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
从修订有关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制度法规,到推进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再到推行诸如公证行业“365天”无间断服务的多元化公共法律服务,辽宁省司法厅通过加快推进营商环境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提供多元法律服务等举措,打出了一组漂亮的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组合拳。
营商环境法治化
今年10月1日,新修订的《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施行。
除修订《条例》,辽宁省司法厅还紧贴基层,加快推进涉企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工作,全面清理不利于民企发展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辽宁省司法厅最优发展环境纪律规定和全力打造最优发展环境25项措施等。
辽宁省司法厅加强了行政执法监督,制定了《2019年省(中)直部门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与此同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策审核“三项”制度,聘请民企作为省级行政执法监督点。
发挥业务优势,补强司法行政领域营商环境建设短板弱项,服务企业发展,是辽宁省司法厅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又一大亮点。
3676、562、1278,这3个数字是辽宁省司法厅自去年以来组织律师对全省民企开展全方位法律体检的成绩,在对3676家民企法律体检中,解决法律问题562件,出具法律体检报告1278份。
辽宁省司法厅还在“12348”辽宁法网上开辟民营企业家VIP专席;深入开展“法律进民企”法治宣传活动,服务企业发展;大力宣传民企守法诚信典型案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政务服务一体化
首席代表负责制、“互联网+政务服务”、规范服务提高效率成为辽宁省司法厅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时效三大法宝。
如何让企业、群众真正“最多跑一次”,辽宁省司法厅则在减证便民上下足了功夫。
“为进一步‘减事项、减次数、减材料、减流程、减时间’,我们组织清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通过印发《辽宁省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不仅调整取消我省行政区域内实施的证明事项530项,还将涉及行政许可的4个审批事项、9个证明事项实行‘个人承诺制’。”辽宁省司法厅立法一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此外,辽宁省司法厅还积极参与和推进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于今年3月完成了省级司法行政系统的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3类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调整完善工作,并按要求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初步对接。
法律服务多元化
目前,辽宁省内市级、县(市、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成率均达100%,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窗口)17191个,占村(社区)总数的84.2%。
据介绍,辽宁省以实体、网络、热线类型平台为横轴,市级、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实体平台为纵轴的“三横四纵“平台架构已经搭建完成,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专兼职工作人员达21905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事项基本涵盖了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司法行政业务,为广大企业、群众提供方优质高效的多元化公共法律服务,实现了“三个基本”。
复议为民是辽宁省司法厅优化营商环境的一个亮点。截至今年6月30日,辽宁省市两级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832件,受理案件732件,结案388件,结案率53%。审结案件中,直接纠错率为9.3%。
